池人办发[2009]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池政[2009]47号《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市人事局定于7至9月开展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事局 承办单位: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活动内容 1、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时间:7--9月每月8日、22日上午8:30-11:30; 地点:池州市人才市场(市东湖南路46号,花园小区)。 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活动 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 网络支持: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 参加网络招聘的用人单位可自主在池州人才网注册企业会员,注册成功后请及时与市人才中心联系,中心将及时开通注册单位的使用权限,组织参加一个月的网络招聘。 3、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组织选择各方面条件较好、有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于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事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参加就业见习。 4、适时组织用人单位进社区、进高校现场招聘。 市人才中心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用人单位进社区和高校参加现场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 本次专场招聘活动招聘对象以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主,同时欢迎其他各类人才踊跃参会。 四、报名要求 为了解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并及时发布信息、布置展位,请有意参加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分别于每期招聘会举办日前3天将《展位申请表》报送或传真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传真:0566-2617344)。 五、提供服务 (一)对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市人才中心将根据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对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用人单位免收招聘相关费用; 2、通过新闻媒体、人才网站和《人才信息简报》发布招聘信息; 3、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为其提供《人才信息库》查询,优先推荐相关人才; 4、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为其聘用的人员提供包括档案代管、职称评定、档案工资调整、代办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服务; 5、为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办理流动手续; 6、提供人才、人事政策咨询,为用人单位落实省、市关于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对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市人才中心可根据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参加招聘会应聘; 2、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3、办理毕业报到登记手续,将毕业生个人信息录入《2009池州人才信息库》,并根据个人择业意向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 4、为招聘会上用人单位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流动手续; 5、根据毕业生个人需求,为其提供包括档案代管、提前落户、职称评定、档案工资调整、代办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服务; 6、编印《人才信息简报》专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 7、专场招聘活动期间,市人才中心将开办毕业生服务“绿色通道”,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报到、提前落户、推荐就业等一站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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