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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中医院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来源:东至人才网 时间:2011-11-10 作者:东至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大中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8名。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大中院校护理专业毕业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年龄≤26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已被本县卫生系统聘用人员不得报名考试。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于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县中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费100元。(联系电话:0566-7011459 7016220)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复核后,通知到县中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一)考试
1、笔试
闭卷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护理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百分制。内容为临床常用护理技能技术操作。. s1 |, A) }+ r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应达到3∶1,不足3∶1的,总成绩应达60分)。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等的进行加试笔试。
四、体检
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医学类)》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六、如有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与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与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用工,其人事代理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等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按规定分别由单位、个人承担)。工资待遇按县卫生局卫人秘[2008]135号文件及调整工资补充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东至县中医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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