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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利弊

来源:池州人才网 时间:2023-03-24 作者:池州招聘网 浏览量:

一、集团统一招聘,合同和母公司签

好处:

员工由集团统一管理调配,薪资福利待遇清晰明确,员工保障程度较高,员工在子公司工作时会比较有安全感。

坏处:

1.工作表现无法直接被母公司观察到,更多来自于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反馈,所以在薪酬待遇晋升上会比较缓慢。

2.子公司会将员工视作“外人”对待,如果员工只是基层岗位,可能会不受待见

二、集团统一招聘,合同和子公司签


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以母公司的声誉吸引人才到对应专业单位工作,晋升,待遇均按子公司标准执行,和普通招聘一致。

但这里其实有个现象是:很多人以为集团招聘的XX岗位,劳动合同应是和母公司签,但实际入职时却发现,人在母公司(集团本部)工作,劳动合同却和子公司签。这样的典型后果是拿着子公司的待遇,却干着母公司的活,和母公司人员在一个办公室,待遇却差了一截,心态上难免受影响,母公司的活干的再好,但编制在子公司,并没有为子公司做出贡献,导致两头捞不到,非常难受。

三、子公司招聘,和母公司签合同

主要存在于人事需要集中管理的集团中,限制子公司的编制数,比如国企。有些国企为了做大总部效应,把大部分编制会放在本部,子公司则保留少量编制,所以子公司可以发布招聘公告,但合同需要和本部签订,由本部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由子公司提交材料报本部,本部根据子公司晋升办法对人员进行调薪、晋级等操作。

从上述分析来看,和母公司签合同但干子公司的活,或与子公司签合同却干母公司的活,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还是建议除非是由集团招聘的管培生,在子公司工作几年后能够回到母公司,可以与母公司签合同以外,其他情况都建议直接与工作所在单位签劳动合同,让自己的工作和编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签劳动合同前,一定要问清楚情况,以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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