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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三种形式

来源:池州人才网 时间:2022-08-19 作者:池州招聘网 浏览量:

一、基本辞职

基本辞职也就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就是一些正常的辞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限制辞职

限制辞职的话就会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某些特殊岗位,比如公司核心部门技术人员和公司高管会牵涉到公司项目问题,我国劳动法有规定可以设定保密条款。

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补偿金标准和造成实际损失额两方面进行衡量确定。但是,如果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和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差额悬殊,就会存在法院会判决减少违约金的可能性。

三、被动辞职

对被动辞职来说,属于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范畴。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上述出现的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约定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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